2011年执业药师:软膏剂制剂通则
2012-02-20 08:23:56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1年执业药师:软膏剂制剂通则
(一)定义

  软膏剂系指药物与适宜基质制成具有适当稠度的膏状外用制剂。基中用乳剂基质的亦称乳膏剂。

  (二)国家标准

  有关规定软膏剂在生产与储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软膏剂常用的基质材料有凡士林、液状石蜡,羊毛脂、蜂蜡、植物油、单硬脂酸甘油脂、高级醇、聚乙二醇和乳化剂等。

  2.供制软膏剂用的固体药物,除另有规定外,应预先用适宜的方法制成细粉。

  3.软膏剂应均匀、细腻、涂于皮肤上应无不良剌激性;并应具适当的粘稠性,易于涂布于皮肤或粘膜上而不融化,但能软化。

  4.软膏剂应无酸败、异臭、变色等变质现象,必要时可加适量剂或抗氧剂使稳定。

  5.软豪剂所用的包装容器,不应与药物或基质发生理化作用。

  6.除另外有规定外软膏剂应置遮光器中密闭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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