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9年11月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2-09-21 09:42: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领取2009年11月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我市于2009年11月份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09年12月20日至22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档案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档案号的,可以拨打96888222(固定电话、联通、小灵通用户)进行查询。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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