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陕西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
2012-02-13 10:32: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陕西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以与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招录职位面试人员多于招录职位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职位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体检由省、市区按分工组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体检工作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具体组织实施。参加体检考生到定点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 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1]82号)进行体检。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意见并签名,体检医院加盖公章。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体检 结论告知体检考生。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此之外,其他体检项目,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 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必要时,省、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体检的,应当在体检之日2日前,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暂缓体检。暂缓体 检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体检障碍消除后10日内,体检对象应当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体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体检。

  参加体检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除报名笔试考务费和体检费外,考生不再缴其他费用。

  考察工作由省级各相关部门和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着重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是否 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对各 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形成的缺额,按照招考职位从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 号、拟录用职位、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制发录取结果的通知。全省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和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录用通知书载有考生报考时提交的照片。省、市区按分工负责发 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录用手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 迁移等有关手续。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新录 用公务员到招考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招考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 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力求公开、公平、 公正。凡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 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 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附件:

  1.《陕西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本公告后附党群系统职位表、行政系统职位表)

  2.《陕西省2011年招考乡镇长助理、法官助理选调生职位表》

  3.《陕西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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