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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波动下的社会问题 如何应对
2012-02-13 11:07: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当前经济波动下的社会问题 如何应对

 

    2008年下半年开始的经济波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正在蔓延和扩张,尽管尚未达到峰值,但已经使中国经济受到明显损伤。 重要的是,由于正在形成中的中国现代型社会结构本身的相对脆弱,因而这一轮经济波动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同中国经济本身的问题、同中国 目前面临的“世所罕见”的“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所面临矛盾和问题的规模和复杂性”错综交织在一起,对于中国的社会经济必将会产生深刻、复杂和广泛的不利影 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经济波动可能会引发的社会问题

    由经济波动引发、可能引发或加重的社会问题,有的已经开始显现出来,还有的将会逐渐显现出来。大致看,这些社会问题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失业加剧。就业是民生之本。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实现充分就业的压力极大。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7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 而2009年《社会蓝皮书》显示,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为9.4%。还有学者认为,“目前国家公布的失业率只统计了城镇失业状况,并没有包括现在农村的 1.5亿富余劳动力。如果把1.5亿农村富余劳动力算入,我国失业率就要高达20%。”

    具体到这一轮经济波动对就业的影响,有两个现象值得引起人们特别关注。一是农民工失业首当其冲。几个月当中,仅广东省就有几百万农民工失业返乡。而在农村 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当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例越来越高,2007年接近39%。农民工的大量失业,必然会对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总体情况产生明显的 影响。

    另一个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突出。2007年,全国大学毕业生达到近500万人,到10月底尚有140多万大学毕业生未能找到工作。估计2008年和2009年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均在150万人左右。

    同改革开放前以及改革开放初很不相同的是,如今未能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学期间往往投入了大量的经济成本,许多大学毕业生的家长往往是倾其大部分收入供子女上大学,所以,这些人一旦失业,那么就很有可能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

    低收入群体生活状态恶化。毋庸置疑,在经济波动的大背景之下,各个群体的财富都会缩水,富人群体财富损失的绝对数量会更大,一些企业主特别是一些外向型企 业甚至会破产。但就基本生存状态来说,影响最大的是低收入群体。低收入者经不起经济萧条的打击。他们的收入水准本来就只是刚好温饱。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 国家的经济状况一旦恶化,就意味着低收入者基本购买力的降低,可能连温饱的日子都要受影响。

    重要的是,同许多国家相比,中国对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存缺少一个兜底性的社会保护制度。在为时不短的一个时期当中,中国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 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大量的低收入者缺少起码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享受不到足额的、政策所规定的最低生活 保障,作为中国最大社会群体的农民从总体上来说甚至没有完整的社会保障。对大批的低收入者来说,由于缺少生存底线的保障,其基本生存恶化状况到什么地步, 向下变化的空间有多大,没有限度,难以预期。

    中等收入者发展受阻。正常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应当呈现出一种“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状态,即: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这样两极的人数比例较小,而 中等收入群体人数的比例最大。基于这样一种社会阶层结构,社会才能实现安全与和谐的局面。有学者认为中国目前中等收入者的比例为15%~23%,每年增长 一个百分点,到2020年就会达到40%左右,前景比较乐观。

    但是,这一轮经济波动会使中等收入者的发展受到明显阻碍。一方面,中等收入者的人数会减少。比如,经济效益降低和产品订单减少,使许多企业开始裁员,大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失去岗位。另一方面,现有许多中等收入者的财富开始缩水。

    中等收入者家庭财富的积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财产性收入的增加,而经济波动必然会造成房市和股市走低,甚至造成银行利率降低。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中等收入者 的家庭财富包括房屋资产和金融资产无疑会明显甚至是大幅度地缩水。显然,在经济波动时期,中国中等收入者群体的发展将会出现一个停滞甚至是倒退的局面。

    劳资纠纷和冲突加重。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劳资关系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必然会越来越大,劳资关系是否公正与合理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能否安全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中国的市场经济正处在一个初期阶段。在这样一个阶段,劳资双方在解决相互间矛盾时,“强资本弱劳工”的现象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就必然地会造成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被损害、劳动条件恶化等情形,进而必然会引发纠纷和冲突。

    近年来,由不良劳资关系所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如农民工工资被严重拖欠、低工资、劳动超时、工伤事故、社会保险以及同工不同酬等等相继出现并有加重的趋 势。从1997年到2006年,全国劳动争议受理的案件迅速增多,每年增幅在20%以上,短短10年当中,就从1997年的71524件增加到2006年 的317162件,数量增加了3倍以上。在劳动争议受理的案件当中,绝大多数是由劳动者基础性基本权利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合同和工伤等问题所引发 的劳动争议。劳资纠纷和冲突已经成为整个社会所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

    无疑,经济波动加重了这种纠纷和冲突。在经济波动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十分矛盾的图景:从资方看,经济波动使企业利润空间十分有限,有的企业接近倒 闭,需要节省各种成本,甚至需要越界从工人那里尽可能挤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从工人看,维权意识促成利益诉求行为的常态化,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 又使得工人利益诉求行为有章可循。尤其是随着一些企业由于经济效益迅速下滑的原因进行裁员或减薪,工人的维权活动必然会更加突出,同资方之间的矛盾必然会 更加激烈。

    在如是情形之下,劳资两方的纠纷和冲突就必然会加重,在某个特定的场合会出现比较激烈的甚至是加速度加重的情形。比如,只是在2008年11月的一个月当 中,广东东莞出现规模较大的劳资激烈冲突的事件,重庆市主城区、湖北省荆州市、海南省三亚市、甘肃省兰州市、云南省大理市和广东省汕头市相继出现由劳资纠 纷所引发的出租司机系列罢运事件。

    群体性事件可能增多。中国近年来社会矛盾加重的标志之一是群体性事件有逐渐增加的趋势。

    出现此种现象,在于中国改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从改革初期的凡是介入改革过程的人或群体一般来说均为获益者的增益型改革,逐渐过渡到利益结构调整型的改革。利益调整型改革是指对社会整体利益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介入者在利益方面得失不一。

    同时,由于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社会不公现象比较突出,各个利益群体之间出现了某种零和博弈而不是互惠互利的局面。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官民之间、劳资之间、穷富之间种种纠纷和冲突不可避免地形成。这种纠纷和冲突达到一定地步,便形成了群体性事件现象。

    而经济波动现象的出现,在短时间之内便会使大量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状态迅速下滑,这就有可能推波助澜,加重群体性事件。从2008年9月至11月短短的几 个月当中,中国群体性事件迅速增多,几乎是集中出现。如广东东莞劳资纠纷事件、多个地方的出租司机罢运事件、川渝9~10月教师罢课事件、湖南吉首93非 法集资事件、重庆巫溪919车祸事件、河北廊坊1019铁路征地事件、江西铜鼓县1024山林纠纷事件、深圳宝安区117对讲机砸人事件、甘肃1117陇 南事件、湖北武汉1118下岗职工上访事件、重庆开县1121村民煤矿冲突事件等一系列群体性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成员来源比较广泛,往往是来自社会的各个主要群体,如工人、农民、教师和复转军人,等等。

    上述由经济波动所引发或加重的社会问题具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基础性,即:这些社会问题多集中在民众基本生存底线方面,多同基本民生问题息息相关;二是紧 迫性,即:这些社会问题及其负面效应往往在短时间之内就会迅速加重或扩张;三是连带性,即:在某个特定的条件下,这些社会问题当中的某个问题有时甚至会由 原本属于个案化的社会问题演变为整体化的社会问题。

    显然,这些社会问题若处理不好,有可能演化成某种类型社会危机的爆发点,从而严重危及整个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

 

  以改善民生应对经济难局

    如何才能防止经济危机向社会危机转换?如何才能防止由经济波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进一步加重或蔓延?如何才能用好这一机会,为实现社会经济更长时间、更高水 平、更好质量的发展做好必要的铺垫?如何才能转“危”为“机”?其应对思路和对策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最为直接的制度建设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改善民生应成为一种基本的制度安排。

    改善民生是以人为本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基本宗旨的具体要求。在一个特定的时期,由于人们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是很清晰,因而对于民生问题不够重视,致使中国出现经济发展这条腿长,而社会发展这条腿短的情形。

    适应着新的时代要求,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 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具体之,就是要建立起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住房保障这样一个比较完整的初级民生保障体系。

    从国家财力和经济实力方面看,我们国家已经完全具备了这种能力。在经济波动时期将大幅度改善民生的目标付诸实现,意义重大。这样做的结果,从近期的角度看 能够缓解社会问题,使社会问题的负面效应降至最低限度,从民众基础生存的底线上确保社会安全运行,安然度过困难时期,从长期的角度看则能够对于中国发展的 总体战略进行必要、合理的调整,使改善民生成为一种基本的制度安排,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这四大建设同步进行,实现经济、政治、文 化、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

    建立起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

    真正把改善民生同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改善民生促经济发展。在中国经济最为重要的三项拉动力即外贸拉动、投资拉动和内需拉动当中,内需拉动最为重 要。而民生问题同内需状况息息相关。民众只有普遍具有了必要的购买力,并且享有了起码的社会保障,才有能力花钱,才敢花钱。这样,内需拉动才能够得以提 升。

    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应对经济波动、确保经济增长的一个大手笔,中央政府准备投入资金4万亿元,各个地方政府准备投入10多万亿元。

    对这样空前的巨额公共资金比例结构如何安排,十分重要。这不仅事关民生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应有的改善,也事关中国经济能否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在这样一个 公共资金投入比例结构当中,基础性的民生问题应当占据重要位置,因为这一类事情极为迫切,同时目前社会建设的水准较低,一旦有所改善,其积极的边际递增效 应将会十分突出。

    比如,如果将这20万亿元资金的1/7(3万亿元)用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住房保障,数年之内就可以基本解决这些问题,建立起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从而有效地缓解诸多的社会问题,并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内需拉动支撑。

    而像公共基础建设如高速公路、铁路的建设,尽管也十分重要,但相比之下,这些年国家对之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所以,如果再对之进行大规模甚至是超大的投入,就会造成明显的边际递减效应现象。

    高度重视就业问题。

    就业问题是中国社会一个很大的难题。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经济发展、城市化的长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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