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09春季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9人 (146) 2009-2-17 23:51:
2012-02-10 16:33: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福建省09春季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9人

  为满足我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同时做好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将组织2009年春季我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包括: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和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属事业单位;

  2、部分委托统考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9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 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 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事项

  1、2008、2009年留学回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2009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4、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5、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2009年高等院校专业学科参考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 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者学位证书须在2009年10月30日前取得。

相关热词搜索:09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上一篇:2010广西事业单位面试用书 (122) 2009-2-17 23:47:18
下一篇:4万人赶考北京公务员 申论以国民素质为题 (130) 2009-2-22 16:38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