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2-02-13 17:25: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吉林省201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执业药师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且均可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12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抄袭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执业药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2761607.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凡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报名费 考务费
执业药师 13元/人 每科44元。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
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执业药师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中专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大专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本科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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