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桂林市考录公务员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通告
2012-06-10 14:36: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请相关考生(见附表)于2012年5月29日前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传真或特快专递邮寄给招考机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人员,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传真、邮寄材料地址见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附:《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人员名单》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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