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5-25 17:06: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了适应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经福绵管理区工委、管委同意,定于2012年7月7日组织进行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
为了适应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经福绵管理区工委、管委同意,定于2012年7月7日组织进行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4人(其中:农村小学教师20人、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4人)。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没有参加修炼法轮功,没有参加黄赌毒的行为,没有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符合现行计生政策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代课人员需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符合《2012年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标准,能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福绵管理区内公开招聘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对象范围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教师资格证、中师及以上学历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代课人员及由于各种原因离岗的原代课人员;2、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报考对象范围为1999年和2000年经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福绵管理区内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的在职在岗大中专毕业生)。
三、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进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方案中的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www.ylrc.net)报名,填写《201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打印《201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 代课人员报考小学教师的到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5日;
    代课人员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5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对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职位报考者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届时可上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农村小学教师职位报考者在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29日—6月7日
    (三)寄送报考材料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打印的《201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代课人员不用上网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所在村镇出具证明、聘用协议书;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以上所要求提供的报考证件与材料为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进入考察入围名单时查验)。报考福绵管理区农村小学教师职位的,报考材料送达或邮寄到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见招聘计划表)。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考生寄送报考加分材料时间:2012年5月31日- 6月8日
    (四)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实行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的《2012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代课人员不需要报名表)统一到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交报名考试费。
    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合计110元。
缴交报名考试费时间:2012年5月31日—6月8日(公休日除外)。
    (五)网上打印(领取)准考证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报考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的于2012年7月1日—7月6日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小学教师的代课人员于2012年7月1日—7月6日内到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7月7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00  《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考试科目考两科,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知识、法律常识、公文知识、科技常识(含计算机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从事职业工作所应具有的一般能力,如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语言表达与理解、资料分析等。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开考比例。1999年―2000年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村级任职的在职在岗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的新农合办工作人员的报考人数和从代课人员中招考小学教师的报考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 笔试成绩公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在2012年7月底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等公布,届时报考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的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的考试成绩由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二)照顾加分
    1、代课人员照顾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教龄分。截至2012年5月 31 日止,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照顾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含5年)以下的每年加0.3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1.5分;26年以上每年加2分(教龄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止)。
    (2)学历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3)奖励分。对在从事教育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县(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奖励的予以加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10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
    (4)职称分。获得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加3分,获得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加5分。
    (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按现任职务加分,过去担任领导,现不担任领导的不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任命文件为准。
    (6)独生子女照顾加分。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加2分,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父母双方均可同时享受加分。
    (7)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凭身份证及户口簿为准)。
    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由福绵管理区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2、 报考福绵管理区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照顾加分具体项目如下:
    (1)1999年、2000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村级组织任“村官”的大中专毕业生加5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凭身份证及户口簿为准)。
    (三)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总分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报考小学教师代课人员类,按加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学历、职务、职称、教龄、奖励的先后、高低顺序确定。
    2、报考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按以《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按有学位者优先,以上都相同的,按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按毕业时间前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由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等情况。
    (三)公示。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初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福绵管理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福绵管理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拟聘用人员方案报福绵管理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从代课人员中招聘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从原设定的小学岗位中选定工作岗位。被批准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所报考职位的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从代课人员招聘的小学教师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为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的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报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不超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经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凭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所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七、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210510(福绵管理区人社局)
八、本招聘公告由福绵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福绵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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